【7.21暴動案】被告吳偉南供稱不認識穿白衣男子 吳否認曾用手拍對方上臂及對望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3/24 14:12

最後更新: 2021/03/24 17: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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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偉南。(陳國峰攝)

前年721元朗白衣人暴動事件,6名涉案被告否認暴動等6罪續審,案件今(24日)於區域法院續審。被告吳偉南繼續自辯,被問到是否認識當晚在英龍圍外出現的一名身穿黑色波點、白色上衣的男子,吳表示不認識對方,並不知他住哪一條村,但對方是村民,因「後面就係村民嚟㗎啦」。控方指兩人曾有身體接觸,吳曾用手拍對方上臂,兩人對望,但吳否認。

第6被告吳偉南(58歲)今繼續自辯,他稱7.21晚上在英龍圍牌坊外,沒有想過要襲擊已倒地、戴橙色帽的人,因為對方對他並無威脅。代表吳的大律師劉啟賢稱,片段顯示有雨傘揮向吳,問及他當時如何反應。吳稱他用手格擋雨傘,鼻樑卻被擊中,他避開對方,及後走至元朗站J出口,是想查看人群是否已離開,並擔心對方折返。

吳的大律師又問及,片段中吳曾舉棍向天,有否打中人?吳稱沒有打中人,並指只想保護自己才揮棍,覺得人群離開才會安全,亦從來沒有打算入站。吳又指,及後片段顯示他停下來後,突然向後跌。吳解釋當時「感覺有嘢飛過來飛中我」,並感頭痛,隨即已倒地,不知道發生何事。吳指他醒來時已身在醫院,面部有傷勢,包括鼻樑貼有膠布、胸口痛等,為7.21晚上被攻擊所造成。

吳的大律師向法官呈上傷勢報告,並向吳確認他入院後的傷勢,惟法官指出,該份並非正式醫生報告,而且醫生對於吳當時是否感到痛楚的表達有矛盾,法官直斥,「你唔可以求其遞份嘢,仲要我解返俾你聽,你好似自己都唔明」。大律師曾打算撤回呈上該文件,但法官問吳本人意見時,吳表示想以文件證明其傷勢,一番擾攘後,大律師最終指會先與控方商討做法。

吳則繼續供稱,他於事發約1周後出院,並到其胞姊家居住及休養數月。吳另澄清,片段中拍攝到一名身穿黑色波點、白色上衣的男子,但當時並無留意該男子,「唔知佢係邊個」,而他認得現場中一名90多歲老人,以及身後兩名「由細玩到大」、姓黃的男子。

控方的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盤問時,及問吳偉南是否完全不認識第5被告鄧懷琛,吳的大律師則表示不能將畫面中人與第5被告混為一談。在法官引導下,吳澄清,僅認識片段中部分村民 ,大約有10人「講得出住邊條村」,而外來群眾則不認識。

周又問及,是否認識該身穿黑色波點上衣的男子,吳稱對方是村民,但被問到如何辨認,吳則指「後面就係村民嚟㗎啦」。周指出,英龍圍外現場片段拍攝到該男子走開時,吳截停他,兩人有身體接觸,吳用左手拍對方左上臂一下,兩人對望,吳一一否認說法。

周指出,片段中吳從沒與「Kitty姨」交談,對方亦沒有説過「有人要拆祠堂」。吳語帶憤怒稱「你唔係我吖嘛!唔同意!」周問及是否知道人群為何會在英龍圍外聚集,吳指曾向西鐵站出來的人了解,但及後「班人逼過嚟,了解唔到,無機會問」。吳下午繼續作供。

6名否認控罪的被告為王志榮(55歲;運輸工人)、黃英傑(49歲;電工)、鄧懷琛(61歲;商人)、吳偉南(58歲;貨車司機)、鄧英斌(61歲;退休)及蔡立基(40歲;機械技工),他們否認暴動、有意圖傷害他人及串謀有意圖傷害他人等6罪受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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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